色差仪是用来检测物体表面颜色差异的精密仪器,主要通过对比试样反射色和透射色来实现。本文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色差仪测试反射率的原理,感兴趣的用户不妨来看看吧!
如何使用色差仪测试反射率?
颜色的测量随被测颜色对象的性质不同而分为自发光体颜色的测量和物体色的测量。如光源、电视机等所表现的颜色是其自身辐射而成,所以这类颜色的测量主要是确定其光谱功率分布;而物体受到光源照明后经过自身的反射从而形成人眼观察到的颜色,这种颜色实际上是物体表面的反射光度特性对照明光源的光谱功率分布进行调制而产生的,因此物体表面色的测量主要是测定物体色的光谱反射率。
常用的测色仪器主要就有分光测色仪和光电积分式色差仪。其中分光测色仪的原理是测量物体的反射率。反射率是试样上的反射光而后入射光的辐通量的比率。实际上物体对光的反射呈扩散性不会集中于一个方向,很难用一只安装在固定角度上的光电检测器测定全部反射光的辐通量,所以CIE用“比反射率”替代反射率。即用一束来自标准物体表面的反射光代替射向试样的入射光,而试样反射光与标准物体表面反射光的比率即为比反射率。测定这两束反射光时,仪器内的几何条件必须严格一致。
也可以不测光谱反射率而直接测量三刺激值X、Y、Z,这样的仪器叫做光电积分色差仪,它是利用仪器内部的标准光源照明来测量透射色或反射色。光电积分式色差仪一般由照明光源、探测器、放大调节、仪表读数或数字表示、数据运算处理等部分组成。探测器通常是带修正滤色器的光电池或光电管,必须满足卢瑟条件。
反射式色差仪的应用:
色彩量化和色彩尺度分别定义为按需要合并颜色的能力和按需要区分颜色的能力,由于两者的基本含义刚好相反,因而可以用颜色渐变测试图评价。据此,只要对这两种色彩表现子属性的一种建立测试图和测量方法,则同样适用于另一种子属性。评价色彩量化和色彩尺度子属性的难点,在于如何针对色彩量化准确地定义出现在色彩尺度中的问题。
色彩测量实际上就是将人眼所产生的视觉感受,通过一定的测试手段转换成一定的数据来进行描述,并获得易于比较和控制的参数。色彩测量是根据格拉斯曼颜色混合的代替律,两个色光分别可用三原色数量R1、G1、B1和R2、G2、B2匹配出来,两个色光的相加混合色则可用三原色光数量的各自之和R、G、B匹配出来。这一规律称为颜色相加原理,即:R=R1+R2;G=G1+G2;B=B1+B2。以上R1、G1、B1和R2、G2、B2分别为两颜色的三刺激值,R、G、B则是混合色的三刺激值。可见,混合色的三刺激值为各组成色的三刺激值的和。颜色相加原理不仅适用于两个颜色的相加,而且可以扩展到许多颜色的相加。因而,一个任意光源的三刺激值应等于匹配该光源各波长光谱色的三刺激值各自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