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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差仪不同角度有多大差异?

发布日期:2020-06-01 浏览次数:4776

色差仪测量角度不同,测量结果也会有很大差异,本文就为大家带来不同色差仪测量角度与适用范围的区别,感兴趣的小伙伴不妨来看看吧!

色差仪的不同角度

色差仪不同角度有多大差异?

由于观测条件对于光谱反射率测量的准确度和实测结果有一定影响,例如当改变视角观测有些光泽的色纸时,会发现其颜色有相当变化。这说明物体的反射率和入射光的入射角及观察角度有很大的关系。为了提高测量精度和统一测试方法,CIE规定了标准的照明观测条件。

1、垂直/45°(缩写:0/45)。照明光束的光轴和样品表面的法线间的夹角不应超过10°,在与样品表面法线成45±5°的方向观测,照明光来的任一光线和其光轴之间的夹角不超过5°,观测光也应遵守同样的限制。

2、45°/垂直(缩写:45/0)。样品可以被一束或多束光照明,照明光束的轴线与样品表面的发现成45°±5°,观测方向和样品的法线之间的夹角不应超过10°。照明光束的任一光线和照明光束轴之间的夹角不应超过5°,观测光束也应遵守同样的限制。

反射测量中采用45/0条件符合目视观察样品的条件,它有效地将镜面反射部分排除在外,所以它常用于彩色图案的测量和彩色复制品的评价。

3、垂直/漫射(缩写:0/d)。0/d条件是指光线基本垂直地照明样品,用积分球接受样品的漫反射光,在包含规则反射的情况下,样品的反射能被全部接收,它是真正物理意义上的光谱反射率,只有在此条件下测得的光谱反射因数可以叫做光谱反射率,也称为半球反射率。

4、漫射/垂直(缩写:d/0)。d/0条件是指光经过积分球漫射后照明样品,基本垂直于样品表面接收反射光,这种条件更接近于通常情况下,人眼对物体的观察情况,即样品被来自各方的白光照明,人眼基本垂直于样品进行观察。

色差仪测量角度的选择: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色差仪角度就是“0/45度”和“d/8度积分球”,“0/45度”是和人眼观察事物角度接近的结构,所以这种角度测量出来的色彩信息和人眼观察结果相近。不过其测量范围以及测量数据处理上都有不小的局限性,不推荐使用。

“d/8度积分球”是利用积分球分光测色原理。其主要有四个组成部分:光源、积分球、光栅(分光单色器)和光电检测器。积分球可用于测试光源的光通量,色温,光效等参数。

其测量的结果更加精准,并且测量结果也可以用于下一步的电脑配色使用。

多角度色差仪的工作原理:

色差仪是模拟人眼对红绿蓝光感应的检测仪器,可以对被测物体进行多种角度分析。一般来说,常会选择15°、45°、110°的角度进行分析。

这里测量的任何一种颜色都可以通过Lab颜色表示方法感知并测量得出。其中L表示亮度,

100为白;a表示红绿,正值为红,负值为绿,0为中性色;b表示黄蓝,正值为黄,负值为蓝,0为中性色。通过Lab可以轻松表示出试样和标样的颜色差异,通常情况下会用Δa、Δb、ΔL为标识符,ΔE被定义为样品的总色差,但其不能表示出试样色差的偏移方向,ΔE数值越大,说明色差越大。色差仪可以根据CIE色度空间的Lab、Lch原理,测量显示出试样与标样的色差ΔE及Δa、Δb、ΔL值。